英汉词典 汉英词典 日汉词典 汉日词典 韩中词典 中韩词典 德中词典 中德词典 法中词典 中法词典 英语造句 英文缩写
汉语词典 汉语字典 成语词典 说文解字 近反义词 书法字典 诗词名句 诗词古文 中文造句 励志名言
明 代官吏实习制度。 明 初定制,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称“歷事”。实习凡三月,经考核,上等者报吏部候补,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始正式授官。 清 初因承 明 制。《清史稿·选举志一》:“积分歷事之法,国初行之。监生坐监期满,拨歷部院练习政体。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