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论{1*1}公喜怒,先为母平反
出自宋代刘克庄《送赵司理若钰之官潮州》:
辨幕资筹笔,圜扉待雪冤。
未论{1*1}公喜怒,先为母平反。
君壮行其志,吾贫赠以言。
自怜刘跛子,不及送前村。
注释参考
平反
平反 (píngfǎn) 把判错的案件或做错的政治结论改正过来 depurge;redress (a mishandled case)刘克庄名句,送赵司理若钰之官潮州名句。注释由系统生成,仅供参考
0
纠错
猜你喜欢
诗词推荐
最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