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社翁分胙,占簪媪得符
出自宋代陈尧道《春日田园杂兴》:
化日村田乐,春风耕织园。
秧肥科斗动,桑暗鹁鸠呼。
罢社翁分胙,占簪媪得符。
傍花随柳处,此事不开吾。
注释参考
罢社
停止社祭。《三国志·魏志·王脩传》:“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 脩 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后用为对别人丧母表示哀悼之典。 唐 元稹 《追封王璠母李氏等制》:“追加启土之荣,用深罢社之痛。”
分胙
祭祀完毕分享祭神之肉。 宋 陆游 《家居》诗:“馈浆烦郡府,分胙媿乡邻。”
陈尧道名句,春日田园杂兴名句。注释由系统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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