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一分让,先有十分争
出自宋代邵雍《未有吟》:
未有一分让,先有十分争。
所丧者实事,所得者虚名。
注释参考
未有
未有 (wèiyǒu) 没有 do not have;have not;there is no;be without 未有封侯之赏。——《史记·项羽本纪》 未有以应。 吾尚未有子。——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城门未有烧脱。——《广东军务记》分让
分出让给别人。 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至于我之二十部,实已不能分让。”
分争
分争 (fēnzhēng) 分辨争论 have a dispute 避免不必要的分争 据理分争 分割争霸 break up and struggle for hegemony 今四方分争,兵戈方始。——《三国演义》邵雍名句,未有吟名句。注释由系统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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