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ī ,部首:尣(尢),
卷号:十下,反切:都兮切
𤿑不能行,爲人所引,曰𡰖𡰡。从尣从爪,是聲。
㝿不能行。爲人所引曰𡰖𡰢。
段注:曡韵字也。與提攜義相近。
从尢。从爪。
段注:覆手曰爪。
是聲。
段注:都兮切。十六部。《玉篇》作𡰄。
㝿不能行,爲人所引曰𡰖𡰢。從尣、爪,是聲。
鍇注:臣鍇曰:「《詩》曰:『言提其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