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字从一史,执法不可二
出自宋代方回《送前歙黟楚□□五首》:
天王理万国,势必委诸吏。
制字从一史,执法不可二。
奈何雍也面,胸臆伏私意。
两讼一求捷,两役一求避。
含糊卒未决,徐徐较{饭反换鬼}遗。
酒果若羔雁,书画及弊器。
到官一物无,去官百需备。
此县与彼县,大率不相异。
独有楚县尹,不肯作此事。
无钱买归舟,仆马亦憔悴。
注释参考
制字
题表字。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四:“翼日, 象贤 因邀致十数人, 南容 引生与之饮。谓曰:‘谚云:“三公后,出死狗。”小儿诚愚,劳诸君製字,损 南容 之身尚可,岂可波及侍中也。’”
从一
见“ 从一而终 ”。
执法
执法 (zhífǎ) 执掌法律;行使法律权力 enforce the law 执法不严使坏人有隙可乘 执行法令的官吏 apparitor不可
不可 (bùkě) 不可能;不可以 should not 兼与药相粘,不可取。——宋·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学不可以已。——《荀子·劝学》 决不能,必须不 must not 而势力众寡不可论。——《资治通鉴》 不可一概而论 与“非”搭配,表示必须或一定 simply must 今天这个会很重要,我非去不可方回名句,送前歙黟楚□□五首名句。注释由系统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