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ǎn qián jiàn ,部首:曰,
卷号:五上,反切:七感切
曾也。从曰兓聲。《詩》曰:「朁不畏明。」
曾也。
段注:《釋言》《大雅》傳,《小雅》箋同。八部曰:曾者,䛐之舒也。曾之言乃也。詳八部。
从曰:兓聲。
段注:七感切。古音在七部。
詩曰:朁不畏朙。
段注:《大雅》文。今民勞,《十月之交》《爾雅》字皆作憯。憯之本義痛也。
曽也。從曰兓聲。《詩》曰:「朁不畏明。」
鍇注:臣鍇曰:「朁不畏明,猶曽不畏明。又《論語》曰:『曽謂泰山。』亦同為語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