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眨眉。
出自宋朝苏轼《南歌子》
师唱谁家曲,宗风嗣阿谁。借君拍板与门槌。我也逢场作戏、莫相疑。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眨眉。却愁弥勒下生迟。不见老婆三五、少年时。
注释参考
女方
女方 (nǚfāng) 女的方面(多用于有关婚事的场合) the bride’s side;the wife’s side偷眼
偷眼 (tōuyǎn) 指偷看 steal a glance;take a furtive glance 他偷眼看笔记本里的记录山僧
(1).住在山寺的僧人。 北周 庾信 《卧疾穷愁》诗:“野老时相访,山僧或见寻。” 唐 刘长卿 《寻盛禅师兰若》诗:“山僧独在山中老,唯有寒松见少年。” 元 李宗冽 《题岳溪禅林精舍》诗:“山僧四五人,屡访期识面。” 清 魏源 《武林纪游》诗之七:“百觅 理安寺 ,始与山僧晤。”
(2).僧人自称的谦词。《五灯会元·法眼宗·罗汉琛禅师》:“众人既尽在此,山僧不可无言。”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师曰:‘山僧过矣!夫人言明日作排,非今日矣。’”
眨眉
犹眨眼。 宋 苏轼 《南歌子》词:“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眨眉。”
苏轼名句,南歌子名句。注释由系统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