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设立自动驾驶专章,明确划清自动驾驶与辅助驾驶的概念边界。核心规则规定: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违法行为的,由车辆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直接接受违法处理;未激活或仅搭载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责任主体仍为驾驶人。

草案将车企的安全承诺升级为法律义务,在自动驾驶场景下默认由企业先行承担违法责任,若企业能证明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方可另行划分责任,将举证责任划至掌握运行数据的车企一方。此举旨在从根源上防范车企过度包装辅助驾驶功能、出事后推卸责任的问题,同时纠正公众认知误区——当前国内绝大多数量产车仅为L2级辅助驾驶,驾驶人须全程监控路况并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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