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偶发的“外卖丢失案”,近期以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收场,引发了一场法律与情理的交锋。
事情源于七岁男孩小雨(化名)。在小区玩耍时,他发现邻居小张家门口放着一份尚未拆封的外卖,周围无人看管。在好奇心或是一时贪嘴的驱使下,小雨偷偷拿走了这份外卖并独自食用。
然而,这顿“免费的午餐”背后另有玄机。邻居小张此前已多次遭遇外卖无故丢失的情况。为了教训偷拿者,这次他特意点了一份带有“变态辣”标签的餐品。小雨食用后不久,便出现剧烈腹痛、呕吐不止等严重症状,被紧急送医后,经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治疗及住院总共花费了两千余元。

事件发生后,小雨的家长认为小张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对孩子的伤害负责,因此向小张提出了赔偿医疗费等费用的要求。而小张对此则坚持己见,他辩称:“外卖是我自己合法购买的财产,小雨的行为是偷窃。我无需为他的偷盗行为及其引发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针对这一颇具争议的纠纷,专业律师给出了明确的分析。律师指出,小张在此事件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行为的合法性:点外卖是小张的正常民事消费行为,既不违反法律,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本身不具有违法性。
“设陷”的性质:小张点“变态辣”外卖,尽管预见到可能被偷,但此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一种事前的防范措施,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外卖)不受侵害。
措施的合理性:“辣椒”本身是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调味品,其本身不具毒性,将其作为餐食的一部分,并未超出必要且合理的限度。法律上,惩罚一个“设陷阱”的人,需要该陷阱具有明显的危险性和伤害性,而此案中并不满足此条件。
责任根源:导致小雨受伤的直接且唯一原因是其自身主动的偷窃行为,而非小张购买合法商品的行为。法律不会将侵权责任归于一个仅为保护自身权益而采取合理防范措施的人。
最终,该事件以一场生动的邻里风波和法律案例画上句点。它提醒公众,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采取的措施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同时,也告诫家长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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