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总工会公布的一起诉讼案例引发关注。事件源于一场因发型引发的家庭争执:外甥刘某被舅舅指责发型不够整洁,双方因此争吵。随后,刘某前往理发店剪发,不料次日得知舅舅已于前夜骑摩托车酒驾发生车祸离世。刘某立即前往吊唁。
当刘某的舅妈见到理发后的外甥时,情绪十分激动。冲突升级后,舅妈先是向公安机关控告,称外甥刘某涉嫌间接故意杀人,但未获警方立案支持。她继而将刘某告上法庭,向其主张民事侵权责任,并提出10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索赔。

经过法院审理,其结论认为: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事人酒驾导致的意外,与外甥刘某剪发的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法院在说明中指出,民间“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源于古代“思旧”的传统,是一种文化习俗。但习俗与强制性的法定义务是两个层面的事,不能将其上升为一种道德束缚,用以对个人行为进行无理追责。
最终,法院以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为由,正式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再次清晰地界定了民俗习惯与法律责任之间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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