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云南等地多级地方政府相继下发文件,倡导“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带头按时缴纳物业费”。据南都记者观察,此轮倡议不仅涉及地方住建局,部分高级别的联合通知甚至由地方县委县政府牵头下发。此举将“是否积极缴纳物业费”上升为衡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责任担当”的指标之一,在舆论中引发了关于此举是否存在“道德绑架”或权力越界的讨论。

分析表明,密集倡议的背后是近年来全国性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下的施政压力。数据揭示,全国物业服务企业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已连续四年下滑,跌破了85%的行业运营警戒线。问题的症结在于复杂的供需矛盾:一方面存在业主因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恶意拖欠,另一方面也存在强制催收、收支不透明等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为寻求破局,行政“倡议”便成了一种管理选择。值得关注的是,在上一轮类似的公共讨论后,已有云南元江、安徽灵璧等地暂停或废止了相关强制色彩更浓的通知文件。法律界人士曾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倡议本身可以接受,但绝不应演变为强制或变相惩罚措施。目前,解决之道更寄希望于顶层设计的健全。据悉,国家层面《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的修订工作已被提上议事日程,各方期待此举能从根本上规范市场、明确权责,从而引导行业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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