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发布了一项关于充电宝携带的新规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旅客乘坐境内航班时,严禁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或被召回的型号及批次的充电宝。为确保旅客的出行安全与合规,深圳机场积极响应,推出了充电宝免费暂存服务。
深圳机场的充电宝暂存服务位于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7天。旅客如有不符合携带规定的充电宝,可前往该位置办理暂存手续,工作人员将开具回执单给旅客。旅客需在暂存期限内凭回执单领取充电宝,逾期未领将视为自弃处理。
此外,针对安克公司、罗马仕公司等召回的充电宝,旅客需按照流程要求在线申请召回。申请时需提供电子或纸质登机牌与充电宝实物的合照、充电宝背面的型号和SN照片、以及充电宝购买记录。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旅客可选择退款或回寄符合要求的充电宝,并将已召回的充电宝交予机场工作人员按自弃处理。
据了解,近期多个充电宝品牌因电芯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了召回。仅罗马仕和安克创新两个品牌,就计划召回超过120万台充电宝产品。这些召回的产品因电芯原材料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过热现象,极端情况下可能产生燃烧风险,对旅客安全构成隐患。